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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行业国际化发展(检测行业国际化发展现状)

2024-05-25 20246 0 评论 行业观察


  

本文目录

  

  1. 珠宝质检规范行业发展
  2. 哪些条件会影响贸易行业的发展
  3. 海尔独具特色的国际化战略对中国企业的发展有何启示

珠宝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服务性组织,在整个珠宝产业链中拥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全国各级珠宝质检机构以特有的服务方式和服务产品,在市场经济领域,在消费者和珠宝首饰行业之间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对促进市场朝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对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向上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珠宝质检行业的发展影响着珠宝行业的整体发展。

  

珠宝首饰行业发展初期,经营秩序不规范,竞争机制不健全,在短短几年内涌现出大量从事珠宝首饰加工销售的个人、公司和企业,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更有一些不法厂商缺乏应有的商业道德,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伪造产地、虚假打折等手段,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整个珠宝行业造成沉重打击,珠宝市场一度陷入低潮,许多合法经营的珠宝公司步履维艰。

  

图6-3-1经染色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我国珠宝市场逐渐规范化、合理化,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建立了各级珠宝首饰质量监督检验站。经过近20年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取得认证的鉴定机构约163家。包括国家级、省级、省会市级、地市级,部委、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珠宝检测机构在内的全国珠宝首饰鉴定检验网络已然形成,各地珠宝质检机构逐渐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部分鉴定机构还在其他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如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有超过10家以上的珠宝质检机构同时开展业务。

  

由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珠宝质检行业的整体水平获得大幅度提升。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浙江等发达城市和地区的国家中心、省级质检机构,在检验能力、仪器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较为完善,个别机构的综合实力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具备了和国外先进珠宝质检机构竞争的条件。但地市级和甘肃、宁夏等部分珠宝行业不发达地区的质检机构在检验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较为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一般。

  

图6-3-2全国163家珠宝质检机构地区分布图

  

图6-3-4 NGTC技术人员使用拉曼光谱进行研究

  

尽管近几年我国珠宝质检行业发展较快,但在管理水平、资本、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市场形象等方面与国外珠宝质检机构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国外珠宝质检机构一般都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在资金运转方面也比较灵活,对于研制开发尖端检测设备及技术,特别是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方面具有不言而喻的优势。部分机构还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分支机构,全球知名度较高。而国内珠宝质检机构尚没有形成品牌的优势,在市场营销、开拓市场等方面也欠缺经验。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珠宝首饰饰品年消费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之一,并始终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势头。珠宝首饰正逐渐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的第三大消费热点。作为贵重高值商品,珠宝首饰的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珠宝质检机构作为第三方产品检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广大消费者及珠宝首饰行业提供产品鉴定及咨询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国内大中型商场中出售的珠宝成品基本上均具有质检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质检机构正是通过鉴定证书的形式,为珠宝企业把住了质量关,也为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产品提供了质量保证,并通过广泛的咨询活动普及珠宝知识,加深普通消费者对珠宝行业的了解,增进消费者、企业、鉴定机构之间的相互理解,逐步培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使珠宝行业得以健康快速地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贸易的自由化以及中外珠宝首饰行业间交流合作的深入,到2010年,中国完全有希望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珠宝首饰加工中心和消费中心。而检测鉴定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必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全球经济一体化时期,质检机构发展的趋势将是市场化、国际化和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我国质检行业经过20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以国家中心为龙头、行业中心和省级检验院所为重点、县市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国内已经建立了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中心近300家,为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同时,带动了各级质检机构积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以国家中心为旗帜,各级质检机构在引导和服务各地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提高质量保证水平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图6-3-6 3·15免费检测新闻发布会

  

确立国家级珠宝质检中心的地位,检测工作集团化,建立质检机构的权威品牌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也是行业发展的方向。国家级的珠宝质检中心作为珠宝质检行业的领头羊,是我国珠宝质检行业的核心力量,在技术水平、仪器设备配备、管理水平、检测能力等方面代表着我国珠宝检测的最高水平,承担着对珠宝首饰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的工作,也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技术保障。部分国家级珠宝质检中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技术实力较强,在行业内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并顺利地完成了与市场经济的接轨,初步具备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自我生存的能力。

  

面对国际市场及境外珠宝检测机构的压力和挑战,加大国家中心的扶持力度,加强各级质检机构自身建设、交流合作,努力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培养专业队伍,是国内珠宝质检机构得以生存、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也是关系到中国珠宝质检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

  

我国加入WTO时曾承诺2005年后允许外资、独资企业进入中国的检验市场,国内的珠宝质检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检测市场将出现竞争国际化、检测机构集约化、市场多元化的新格局。在这种形势下,政府主管部门应因势利导,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国家中心在行业内的主导地位,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树立我国权威的机构品牌,使国家中心的技术优势能够得到最有效的发挥,这是关系到我国珠宝质检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这需要我们转变观念,加快国家中心的建设发展,通过开设分支机构、横向联合、整合部分机构等有效的形式,团结珠宝行业内技术业务较为先进的检测站或实验室,形成技术力量强大、经营管理规范的检测实体,树立权威的质检品牌,增强国内珠宝质检机构的竞争能力,保证我国珠宝质检行业的健康发展。

  

珠宝质检行业技术含量较高,除需要配备专用的检测设备以外,对实验室环境,人员的技术水平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各地珠宝质检机构在管理水平、检验能力、仪器设备、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部分检验机构的仪器设备、检验条件达不到要求。检验人员的素质不够,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理解和执行不够到位。检验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在工作程序、样品管理、检验报告等方面不够规范。同时由于珠宝鉴定的主观性较强,每个检测人员掌握的尺度不同,造成对相同产品的鉴定结论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使得重复鉴定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

  

图6-3-8国际珠宝展NGTC现场检测及咨询活动

  

一些地市级珠宝质检机构以及经过实验室的认证认可的商业实验室,在实验室规模、人员配备、仪器配备、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家级、省级、省市级质检机构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在执行监管任务或检测工作时不够专业,在执行方法和标准的理解上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主管部门应考虑通过合理的资源分配,对部分实验室进行整合,以提高这类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使其真正能够促进行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有效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4.2个别检验机构的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严重的不合法现象

  

个别检测单位不具备足够的工作经验,人员配备不齐,有的甚至仅有2~3名人员,也没有配备必须的检测设备,难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工作质量的可信程度差。有些机构甚至未经过任何实验室的认证认可,仪器设备也没有进行定期检定,出具的数据和检验结论不具真实性和有效性。但这种无效的检测证书却在许多地域存在,这种现象的存在也使法律法规的公正性、严肃性大受损害。此外,个别检测机构,因工作疏忽出现错误鉴定或是出于种种原因为商家出具人情报告,故意提高鉴定商品的等级,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降低了消费者对鉴定机构的信任度,影响了鉴定机构独立、公正的形象。

  

有些经过认证或认可的实验室,没有将自身正确地定位在社会公益型的技术机构,而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到处私设异地检测点,其检测点在人员、环境、设备各方面未经过任何认证认可,有的甚至承包给当地公司或个人,使检测工作变成家庭作坊,随意降低检测标准,造成检测结果错误百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国家中心与国家中心之间、各地国家中心与地方质检机构之间、地方质检机构相互之间的竞争普遍存在。由于缺乏统一的战略、规划和强有力的协调,造成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个别地区的质检机构重复建设,造成在区域资源基本饱和的情况下,部分质检机构在利益驱动下,通过暗中拆台、降低收费、出具虚假报告等手段抢夺市场,扰乱了市场竞争的秩序,损害了质检机构的公信力和第三方地位,制约了质检机构的长远发展。

  

20世纪90年代,美国宝石学院(GIA)、比利时钻石高阶层议会(HRD)等国际著名的珠宝检测机构,以珠宝培训为先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入我国珠宝首饰行业。上述机构的年检量都在几十万件以上,它们一旦进入中国市场,必将对国内的珠宝质检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虽然我国的珠宝质检行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但面对这些有着几十年历史的境外机构,仍缺乏相当的竞争力。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我国将逐步履行承诺,到2006年底完全执行入世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已进入一个关税和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的“后过渡期”。因为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整三年,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拐点,意味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基本结束。后过渡期内将在商业、运输、金融、旅游等9个部门90多个分部门逐步实现承诺市场开放。随着我国走向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在增大,关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我国将逐步履行承诺,到2006年底完全执行入世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已进入一个关税和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的“后过渡期”。因为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整三年,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拐点,意味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基本结束。后过渡期内将在商业、运输、金融、旅游等9个部门90多个分部门逐步实现承诺市场开放。随着我国走向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在增大,关税的下降、市场的开放,使中外产品的竞争愈益激烈。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在许多国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区内对商品的一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全部或部分取消,如欧盟、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等,而且这种趋势正在加强。在这种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为了保护本国产业避免或减少外来冲击,许多国家便纷纷采取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统计,目前中国对外贸易规模已经排到全球第三位,成为继美日之后的第三大贸易国。与此同时,中国的对外贸易摩擦事件的数量也逐步上升。一些国家不时提出的反倾销控诉和种种贸易壁垒已经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巨大挑战。

  

所谓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主要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而传统贸易壁垒指的是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

  

区别传统贸易壁垒与新贸易壁垒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也大多是边境措施;而后者则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主要内容有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社会壁垒等。

  

随着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和发展,贸易壁垒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贸易壁垒逐渐走向分化,其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而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并有升级强化的趋势。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并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因此,虽然新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贸易自由化,并时常成为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工具,但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大国的我国来说,将是今后开展对外贸易所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实表明,我国大部分企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束缚,并表现出不适应性。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世界各国在产品数量限制、关税等传统壁垒上对中国产品的限制正在逐步降低,而在一些新的非关税壁垒上,中国产品出口遇到的阻力却在日渐增强。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讲,不仅加大了为获得进口国市场准入而消耗的成本。以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 SA8000标准(社会责任标准)为例,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与传统的贸易壁垒相比.新贸易壁垒可以造成比关税、配额等所导致的涨价百分比高一倍的价格差。另外,在对外关系上,如果一国树立新的进口壁垒,其他国家政府能够以同样的方式对其报复,尤其是在贸易战爆发之后,双方都会对对方设置越来越高的贸易壁垒。在当今时代,由新贸易壁垒所引起的国际争端成本也越来越高。

  

二、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留垒

  

在形形色色的新贸易壁垒中,技术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在逐渐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损失呈逐年递增之势。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技术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一些阻碍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技术性措施,具体表现为苛刻的技术标准、严格的认证制度、繁琐的检验检疫程序等。目前技术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出口增长的最大障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技术标准与技术性贸易壁垒。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主体,而技术标准则成为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

  

技术标准是指由公认的(规定产品或有关生产工艺和方法的)规则指南或机构所核准,供共同和反复使用的、不强制要求与其一致的一种文件。传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化活动,被认为是企业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是企业生产技术诀窍的载体。如今技术标准化作为加速复杂产品贸易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出口产品只有符合进口国规定的技术标准,才准予进口。从而达到其限制或阻止商品进口的目的。

  

为了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繁多的,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其中德国的工业标准约1.5万个;根据日本1994年3月调查的结果,日本约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是目前公认的法制、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其技术标准和法规相当的多且十分繁杂。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很多产品难于达到发达工业国家的标准。发达国家的这些标准往往就成为事实上的技术壁垒。另外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越来越细,指标越来越高。欧盟的OKO-100纺织品生态标准中对服装和纺织品中某些物质的含量要求高达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是不超过5贝克,乙烯环乙烷不超过5PPB,这无疑给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难度。由于技术有限,发展中国家很难检测到PPB级的物质。如果让发达国家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又相当昂贵,成本增高,从而起到了技术壁垒的作用。

  

2、由技术标准引发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入WTO后,我国出口受国外TBT的限制更加严重。据商务部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2004年中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TBT的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影响行业、涉及企业和影响出口额度均高于前几年。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最明显,占总损失的95%。其中,欧盟所占份额最大,为40%;美国和日本分别占27%和25%。

  

TBT限制造成我国出口损失的额度,劳动密集型产品受损失依然严重,高技术和机电产品受损成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2002年是我国加入 WTO的第一年,各产业遭受TBT的损失却高于以往任何一年,食品土畜产业、轻工产业、机电产业、纺织服装产业、五矿化工产业和医疗保健产业六个产业中,出口企业数量遭受TBT限制的比例分别高达89.7%,67.4%,64.7%,67.2%,60.1%和 70.6%。

  

当前中国外贸出口面临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进口国以提高检疫标准、增加检测项目为手段,用技术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品出口、保护本国产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例如,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25国开始正式实施《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尽管部分成员国未能赶在8月13日推行此法例,但欧洲委员会已令英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意大利、马耳他及波兰这8个成员国立即全面采纳WEEE指令,不得拖延。这将令我国机电业出口的门槛和成本均大大提高,国内的中小企业可能会因此而退出欧洲市场。

  

WEEE规定,从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从已实施《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看,冰箱最高回收费用为20欧元/件、洗衣机和空调的回收费用为10欧元/件、微波炉的回收费用为5欧元/件、其他小家电的回收费用为1欧元/件,这将导致家电出口价格整体上涨10%左右。

  

应当承认,这些国家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基本合理的,至少在表面上并没有违背WTO/TBT协议,因此难以启动争端解决机制。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所有的出口产品都应以满足国际标准或进口国标准为前提。我国受TBT限制的出口产品之所以会受到限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标准不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因此,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标准水平和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主要通过设置非常苛刻的强制性环境保护和卫生检疫标准来歧视外国商品并限制其进口。表现为环境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卫生检疫制度、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法规和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形式。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绿色壁垒从总体上来说是合理的,符合国际环境保护浪潮,但它仅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没有或很少考虑对贸易的影响,没有很好地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据统计,2003年我国因绿色贸易壁垒出口受阻的产品总值达500多亿美元。

  

目前国际上经常使用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有:第一,“绿色关税”,又称环境进口附加税,是指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产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征环境税。第二,“绿色技术标准”,难以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立法手段制定苛刻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进口。第三,“绿色检验”,指某些国家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特别是对食物中农药残留量、放射性物质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等要求十分严格,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特别是食品的进口。第四,强制性措施,一般是以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环境、方法、过程等不符合本国环境要求为理由,强行禁止某些产品进口。第五,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以另一国违反国际环境条约为理由采取的强制性进口限制措施。第六,环境许可证制度、环境配额等其他形式。“绿色贸易壁垒”以其隐蔽性强、技术要求高、灵活多变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利用。

  

近年来,欧盟加大了对纺织品和服装环境保护的力度,主要是对有害化学品的限制和禁止的规定,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包括纤维生产、棉花种植和处理、产品的加工及制造(如纺、织、印、染、洗、烫、整理)、消费者使用等都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和规定,如禁用一些染料、有机包载体、甲醛残留量、防腐剂、可溶性金属残留物、农药(杀虫剂)兽药残留量、染色牢度、禁止使用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抑制或消灭一些有害病菌、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不能超过国家标准、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如服装穿着时的舒适性、透气性、吸水性、柔软性、无刺激性等)。实际上,2005年配额取消后,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欧美替代配额的最重要的壁垒。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出口货物大多属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因而这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与环境的波及是广泛和深入的。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经济现象,它的历史和现实充满着悖论:它既有歧视性又有合法性,既有贸易限制的主观动机又有促进各国环保发展的客观效用。因此,其对我国经济与环境领域的影响是多重的和不确定的。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负面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几乎波及到我国开展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随着绿色壁垒的不断扩展,我国出口产品本身及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农产品出口、食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服务贸易、生态标志和包装等都受到了发达地区和国家环保法规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里发生作用的机理主要有二种:

  

1、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不少产品难以进入他们的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目前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以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与他们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85%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这将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如由于欧盟对来自中国货物的木质包装实行新的检疫标准,使中国企业的成本增加10%—30%。此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环境管理体系。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今后我国出口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将作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社会壁垒指的是,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社会壁垒由社会条款而来,社会条款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也就是有关人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国际劳工组织(ILO)及其制定的上百个国际公约,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劳动标准的问题。为削弱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由于降低劳动报酬、恶化工作条件所带来的产品低成本竞争优势,1993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大会上,欧盟国家代表、德国外长金克尔明确提出要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以贸易制裁相威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就是当时颇为轰动的“社会条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

  

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简称SA8000),该标准是从ISO9000系统演绎而来,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的管理标准体系。其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最后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通过论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ICS论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欧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国紧随其后,若出口到欧美市场,采用该标准更具紧迫性。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社会壁垒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内的部分政治家、有关媒体、社会组织不断向政府施加压力,向社会公众灌输社会意识,要求对出口商在生产过程中的诸如雇佣童工、对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福利进行明确规定等进行检验。一些进口商特别是名牌服装进口商和知名零售企业,出于对上述政治压力和维护本企业社会公众形象的考虑,已纷纷在公司内建立起了针对供应商的社会行为准则以及相应的检验体系。德国进口商协会已制定了《社会行为准则》,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德国进口商应经过SA8000(社会责任8000)协会授权,对其供应商(出口商)的社会行为进行检验,该《准则》已被法国和荷兰的进口商协会所采用。

  

社会壁垒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世贸组织中有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美一些国家的代表就提到劳工标准问题。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由于各国工资水平、工作时问、劳动环境和安全卫生状况的差异,使劳工标准低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廉,在国际贸易中就有相对的价格优势,这势必造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劳工标准高的国家的“社会倾销”。他们提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并对达不到标准的国家进行贸易限制。发达国家试图将人道和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并列入WTO共同准则中,当时因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而失败。

  

SA8000于1997年8月出台以来,发展极为迅速。随后欧美客户便陆续要求我国出口企业须达到SA8000的要求。近几年来提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SA8000要求的欧美公司数量呈急速上升趋势。但是,目前中国很多企业的生产条件很难达到SA8000的要求。截止2004年3月,我国共有53家企业通过了SA8000认证。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贸易较发达的城市。

  

当前在我国受到买家压力最大的是劳动密集型消费品制造厂,如服装厂、玩具厂、体育用品厂以及鞋厂等,同时这一趋势正迅速扩展到整个消费品行业乃至制造业和食品业。很多跨国公司公开表示将采用SA8000标准,鼓励供应商和合约厂商申请SA8000认证,一些公司还要求合约厂商实施SA8000标准的时间表。也就是说,现在推动SA8000在我国实施的主要是这些跨国公司。

  

尽管SA800的宗旨是好的,但是在关税和一般非关税不断被削减的今日,非常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有利工具。实际上.贸易保护主义者已与人权组织联手,以SA8000名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及皮制品、小家电等行业的出口进行全方位的限制。比如国外一些人权机构借此对进口商施加压力,要求其进口获得SA8000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另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要求对达不到劳工标准要求的企业征收社会反倾销税。我国作为这些类型产品的生产大国,经济发展水平低,对劳工的保护虽已开始,但起步晚,与发达国家相差较大,对大多数企业而言,一旦被要求实施SA8000,则原有的竞争优势将大打折扣或者不复存在。

  

三、我国出口企业应对措施的体系构建

  

国际间这种环保趋势对企业生产原料的选择、产品制造过程的管理、产品的规格、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生产技术的改进、产品的销售和回收、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

  

面对种种技术标准、法规和市场消费倾向的压力,涉外企业除了被动的遵从法令规章外,更应在企业管理中纳入国际环保规范的因素,主动向环境资源及全方位绿色管理模式转变,作好清洁技术、绿色产品、绿色包装、绿色补贴等规划,才能在未来的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绿色管理是一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概念,是生态经济时代主要的管理模式。该体系由观念转变及协调监控系统、生产过程监控系统、绿色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有机结合组成。

  

海尔国际化的每一步,每一个点,都可以给我们启示,以下是摘录的讯息。

  

海尔集团的国际化发展过程海尔从最初的引进国外技术设备开始,逐步发展到产品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其国际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其国际化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实施名牌战略(1984-1991年)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家电行业冰箱厂蜂拥而起,海尔集团的前身青岛电冰箱总厂濒临倒闭,管理混乱,缺乏竞争优势。为摆脱亏损,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青岛电冰箱总厂决定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电冰箱生产技术,生产世界一流的冰箱,创冰箱业的中国名牌。1985年,青岛电冰箱厂与原西德利勃海尔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引进利勃海尔电冰箱散件,生产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这一阶段,海尔狠抓质量管理,1988年获得了中国冰箱行业历史上第一枚国家级质量金牌,标志着名牌战略初步成功。1992年,海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中国家电行业第一个通过此项认证的企业。 2.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1992-1998年)所谓“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是指企业进入成本链相关的多个业务。相关多元化使企业在各业务之间保持了一定的统一,技能转移和成本分担使多元化企业获得比独立运作时更多的利润,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促进技术转移,并成为竞争优势的基础。 90年代以来,海尔着手实施多元化战略,以加强在家电行业的竞争地位。1991年底,海尔兼并了青岛电冰柜总厂和空调器厂,经营范围也随之由电冰箱扩大到电冰柜和空调器。1993年9月,海尔先后收购了青岛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家电总厂,经营范围扩大到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1997年9月,海尔与杭州西湖电子集团合资组建杭州海尔电器公司,生产彩电、VCD、传真机等产品。1998年6月,海尔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美国C-MOLD公司合资组建“北航海尔软件有限公司”,进入电脑信息行业。目前,海尔已经成为中国家电行业产品范围最广、销售收入最多的企业。这一时期,海尔国际化的活动主要是建立海外市场网络,初步尝试海外建厂,以及实现产品设计的国际化。(1)建立海外市场网络产品出口是海尔实现跨国经营的第一步。海尔在一向重视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取得一系列国际公认的产品质量认证,这些质量认证成为海尔产品通向世界市场的通行证。目前,海尔品牌产品已先后进入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市场。海尔集团已形成了有效的海外营销网络,在海外发展了31家海尔专营商,经销点达8000余个,并建立起售前宣传、售中安装、售后服务的全方位营销体系,为海外建厂打下良好基础。(2)初步尝试海外建厂 1996年12月,海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厂,建立海尔莎保罗有限公司,首次实现海外投资跨国生产。1997年6月,菲律宾海尔LKG电器有限公司成立。1997年8月,马来西亚海尔工业有限公司成立。1997年2月,南斯拉夫生产厂成立。(3)产品设计国际化为了实现本土化设计、本土化生产,海尔集团坚持“市场设计产品”的经营理念,以最快的速度捕捉市场信息,使产品设计紧跟市场变化。自1994年海尔在东京建立了首家海外设计分部以后,先后在洛杉矶、硅谷、阿姆斯特丹、蒙特利尔成立海外设计分部;在汉城、悉尼、东京、洛杉矶、硅谷、阿姆斯特丹、维也纳、蒙特利尔、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城市设立了信息中心。 3、跨国经营(1998至今) 1998年以来,海尔集团明确提出“国际化的海尔”这一战略目标。海尔的国际化战略由三部分组成:质量国际化、科技国际化、市场国际化。(1)质量国际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产品国际认证以及检测水平的国际认可是海尔集团使其产品质量水平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内容。目前海尔集团共有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六大产品经过ISO9001认证,是国内通过该项认证产品最多的企业。在国际上,海尔产品获得德国VDE、GS、EMC、TUV,美国UL、ETL、DOE,加拿大CSA、EEV,美洲NRTL/C,澳大利亚SAA,日本S-MARK,欧盟CE,沙特阿拉伯SASO,俄罗斯GOST,国际CB,南非SABS,菲律宾PBS,韩国安全认证等共18类产品认证,产品可畅通无阻进入87个国家和地区。同时海尔的检测水平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是国内同行业首家获得加拿大EEV、CSA“分享认证”、CSA“全权认证”和美国UL用户测试数据认可的企业。

检测行业国际化发展(检测行业国际化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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